“双十一”直播带货须防知产侵权

作者: 2021-11-11 10:01:39 新闻资讯

“双十一”不少电商公司选择采用直播带货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定的知识产权

风险。近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印发《直播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为

电商平台经营者防范风险提供依据。

《工作指引》中指出,主播及MCN机构(网红孵化机构)在直播电商经营过程中,需要防范两种知识产权

风险。一是销售的产品本身涉嫌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本身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

标志)属于生产者、销售者责任的,主播、MCN机构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相关责任由生产者、销售者自行

承担。同时,建议主播、MCN机构对产品的合法来源、品质进行必要的审核,否则可能面临承担广告法上

的广告代言人的相应责任的风险。二是直播内容涉嫌侵权知识产权。对于主播和MCN机构,其创作的直播

内容侵权主要表现为直播间展示的内容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等,对于内容著作权,主播根据直播间

权属的不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如果直播电商平台只提供技术服务,则主要存在两种情形:一是主播在自己的直播间自播。此时,内容版

权侵权的直接责任人是主播,侵犯相应版权的法律风险可能较高。在使用素材时,建议主播评估是否存在

侵权,必要时先行取得权利再进行使用,即“先授权后使用”。二是主播受直播电商商家邀请,在商家的

直播间直播。此时,内容版权侵权的直接责任人是商家,为避免被牵连索赔,建议主播可以通过和商家的

代言合同、合作协议约定由商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主播造成的损失。

《工作指引》强调,直播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内容主要包括治理假货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平台经

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民法典》《电子商务法》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同时,平台可以以相关法律为基础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规则及投诉处理流程,努力做到售前有准入

、售中有监管、售后有保障。

“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那么电商平台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

服务等必要措施。店家也应该配合将侵权物品下架,否则将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鑫对此表示,直播电商平台可以依法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立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及时处理相关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纠纷解决机制,通过

多种渠道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信用评价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权利人、电子商务平台内商家的信用

评价机制,加强信用的监督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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