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关于商业维权的新闻发生了很多,很多底层商户都有一个感受,买卖越来越不好干了。
十一月中旬,河南焦作50余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收到了法院传票,原因是他们门牌上的“逍遥镇”侵权了,侵了谁的权呢?侵占了“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权益。
想要解决很简单,只需要每年交1000块钱的会费,否则就要赔偿几万元不等。
无独有偶,潼关肉夹馍的多名商家也遭遇了类似的问题,多名商家突然被协会索赔,想要继续使用潼关这两个字,就必须缴纳会费。
这两起事件最终引发了社会热议,官方重视了起来,给诸多商户做主,但事情解决起来没有那么容易。频繁的维权事件,看上去像是混乱的市场向规范化转变,但本质上却是“商业碰瓷”。
两起事件之后,河南洛阳又发生了“刮丝器维权”事件,多名商户收到了法院传票,称他们售卖的一款萝卜刮丝器涉嫌侵权,向商户提出20000元的赔偿。
据悉,起诉这些商户的人叫魏鹏,他自称是刮丝器发明者,有专利证书,发明于2016年。
魏鹏称在2016年之前没有这种东西,商户表示不解,难不成在2016年之前人们都没用过刮丝器吗?不能说注册个外形专利,就各个市场进行敲诈吧?
被魏鹏起诉的商家共有七家,商家认为这是有人故意碰瓷,是一种套路,因为魏鹏向商户提出了想私下解决的建议,少赔点钱就行了,要不然真判了就得赔2万。
一位大哥很硬气,直接拒绝了对方的要求,他表示对方就是利用商家嫌麻烦的心理,花几千块钱买个心安。
目前案件还没有开庭,不知道具体判决结果,但这次维权事件,跟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的确有些不同。
前两者都属于地名,属于公众权益,不属于某个个人,任何人都可以用;后者属于个人发明,有个人发明专利作为凭证,所以结果还真不好说。
有律师建议,商户在进货时应该让供应商提供其营业执照,商标权的所有权证或第三方授权的许可合同,或者许权证书。如果没有得到许可,商户和供应商将会承担连带责任。
啥意思呢?商户所售卖的刮丝器,其实已经包括了商标所有权,如果专利人要起诉,也得起诉供应商,跟商户没有关系。
我觉得案件有两个重点,一个是这个魏鹏是否是真的有这个专利,另一个是他是否收到了专利费。
假定魏鹏的专利是真的,那么他确实可以收取一定的专利费,但这个专利费应该谁出呢?显然是由供应链上所有的人,最终让每一位消费者买单。也就是说,生产商品出来后,商品定价就已经包含了这部分专利费,但这部分专利费没有到本人手中,谁拿了,找谁去,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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